日常生活中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可谓无处不在,身受其害的消费者数不胜数,几乎没人能够幸免。在饭店使用消毒碗筷、毛巾要另外付费;投宿宾馆必须在中午12点之前退房,否则按全天收费;老年人参加旅行团须多缴团费;航班取消甚至无限期延迟却不说明原因;拍摄婚纱照底片需花钱另买;购长途汽车票必须购买两元钱的保险费……这都是新华社记者笔下的消费领域“潜规则”。看起来是不少了,但我们还是能轻松补充更多:赠品无“三包”;小额消费不开发票;特价商品不可退货;小区废品不能让废品收购站上门收购,而只能由小区
上海保洁公司保洁员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回收;煤气公司按标准值误差的下限重量来灌装煤气;煤气公司在天然气中混入过多的人工煤气,但收费还是按天然气计价;酒店不能自带酒水,否则加收菜价10%的服务费;家装设计师陪同去购买建材能拿高额回扣;学车得给“师傅”红包,还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消费后店家不开发票,只肯给收据或是以发票用完了为由搪塞;骑车到闹市区,停车费得交5角或一元,而不是正常的三毛;乘坐不开空调的空调车照样得多出一元空调费(对了,公交公司管这叫优质文明车,所以不开空调照样应该收费。尽管这文明只是隔了一台空调机的距离);查中高考成绩要拨打价格昂贵的声讯电话;去KTV唱歌,人还没到包厢,歌一首没唱,电脑就自动计时了……
只要有时间,估计我能一下列出个百八十条来。消费领域“潜规则”几乎无处不在,已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无论生老病死,谁也无法避开这些消费“潜规则 ”。潜规则之所以只能“潜入地下”而无法浮出水面,关键是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但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动辄以行业协会的名义或是以全行业的默契硬是把 这些潜规则强加在消费者身上,以至于我们已经习以为常,非但不觉得奇怪,如果没有了潜规则反而会很不适应。比如屡禁不止的医疗“红包”,虽然医院再三向患 者表白医生是不收红包的,可患者和家属还是会主动送上,绝不让医生有主动索要红包的嫌疑。而象上面提到的小区上海保洁公司保洁员和驾驶员培训班的“师傅”们,从潜规则中得到的外快已经成了他们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至于前阶段废品价格的下跌居然成了很多小区上海保洁公司保洁员离职的重要原因。
在对消费潜规则的处理上,各行业协会本应该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对本行业中出现的消费潜规则严厉查处,以维护本行业的声誉。但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没看到各行业协会旗帜鲜明的反对消费潜规则,很多各行业协会甚至成了消费潜规则的制定者,把原本不能见人的潜规则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媒体宣传力图使其合法化,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餐饮协会对开瓶费的规定。先是各饭店酒家自行规定自带酒水要加收服务费,在媒体暴光后餐饮业协会干脆把这作为协会规定加以明确,有的地方协会甚至威胁要对不执行这一规定的饭店进行处罚。
行业协会之间的对抗拿消费者出气也是人们平常不太注意的。比如餐饮业和零售商业长期以来普遍对银行刷卡手续费率偏高不满,但银联和各地银行业协会一直不肯降低收费。于是,无辜的消费者就成为了这场争斗的牺牲品,各地餐饮业和零售商业企业普遍以刷卡机损坏为由拒绝刷卡,或是让刷卡者承担刷卡手续费,以此来逼银行让步。这一戏码每隔一两年就要上演一次。最近媒体上又见杭州有餐饮企业联合签名,希望能降低银联手续费率,看样子新一轮的对抗又要开始了。
商家的消费潜规则有行业协会撑腰,那消费者呢?有没有为消费者撑腰打气的组织呢?有当然是有的,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是消费者的“娘家人”。但目前来看,各级消保委的作用并不突出,基本上都只是被动的接受投诉,然后再与商家协调。很少有消保委主动向消费潜规则开战的情况,至于公开与试图推行消费潜规则的行业协会对抗的就更少了。所以,很多消费潜规则虽然屡有人投诉,但至今仍然存在。由于举证维权不容易,出于时间和成本的考虑,很少会有消费者跟经营者较真,光靠处理几个投诉显然不能让潜规则自动消失。
要打破消费潜规则,还得靠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工商部门主动出击,加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可惜象海南三亚那样卖水果少半斤被罚5000元的新闻并不多见。既然“潜规则”的违法成本很低,想来要经营者主动放弃有利可图的潜规则并不现实。除非相关管理部门肯对各种 “潜规则”痛下重手,否则光靠呼吁消费者主动举报来消灭“潜规则”显然不现实。那明年“3·15”,消费领域“潜规则”仍然会成为话题